常见问答

2016-11-14 08:00

   一、我不住在奥斯陆,是否可以通过邮寄办理申请签证?  
  自2025年6月5日起,奥斯陆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已开通回邮服务。申请人提交签证申请材料至签证中心后,可选择通过DHL快递方式将护照(及签证)邮寄回本人。如需申请该邮寄服务,请在递交材料时主动告知签证中心工作人员。  

  二、申请签证是否需要体检报告?
   目前申请签证无需提供体检报告。

  三、签证能否查询办证进度?
   申请人可在签证申请系统中点击“申请进度查询”及时了解申请办理进度。如有特殊情况,可通过电话联系我馆领事部。

  四、拿到签证后发现签证次数或停留期不够,可以更改吗?
   在申请签证时,申请人应在签证申请表上注明拟入境的次数、在华停留的最长时间。签证被批准后无法进行更改。申请人如改变计划行程以至于签证次数或停留期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的话,可以重新进行签证申请,但需再次递交申请材料并交纳相应签证费用。

  五、签证可否办理延期?
  签证过期后,申请人应重新申请,我馆不办理签证延期手续。当事人在申请签证时,应在签证申请表上注明在华停留的时间。入境后,如因故无法按原定计划出境,应在停留期满前到所在地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签证延期手续,具体要求请咨询公安机关。

  六、签证停留期是什么意思?
   指持证人每次入境被准许停留的时限,自入境次日开始计算。

  七、签证入境次数是什么意思?
   指持证人在签证入境有效期内可以入境的次数。入境次数用完或入境次数未用完、但已过有效期的签证,均为失效签证。如需前往中国,须重新申请签证。如持证人持失效签证来华,将被拒绝入境。

  八、签证入境有效期是什么意思?
   指持证人所持签证入境的有效时间范围。如无特殊标注,签证自签发之日起生效,于有效期满当日北京时间24时失效。如仍有未使用的入境次数,在有效期满前(含当日),持证人均可入境。

九、外国公民赴香港、澳门特区怎么办理?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有关规定,香港特区和澳门特区有自行实施出入境管控事务的权利。香港和澳门特区的入境政策由其自行制定,具体事宜可查询其政府网站。香港特区入境管理处网站:www.immd.gov.hk;咨询电话:0085228246111。澳门特区治安警察局网站:http://www.fsm.gov.mo/;咨询电话:0085328725488。

  十、外国公民同时赴中国内地和香港、澳门特区应如何申办签证?
   外国公民同时前往中国内地、香港特区、澳门特区,须分别申请内地签证和赴港、赴澳签证。

  十一、境外中国公民赴澳门特区怎么办理?
  详情请参见:
http://www.fsm.gov.mo/psp/cht/psp_top7.html

  十二、境外中国公民赴香港特区怎么办理?
  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在海外过境香港特区前往中国内地或其他国家(或地区),凭有效护照和联程机票,可免办进入许可并在港停留7天。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自内地经香港特区前往其他国家(或地区),出示联程机票和前往国家或地区的签证,或合法居留证件后,可免办进入许可并在香港特区停留7天。 
  如预计在香港特区停留超过7天,应事先申请进入许可。持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者,过境香港特区或进入香港特区,均需办理进入许可。 请访问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站(
www.immd.gov.hk)了解详细情况和要求。 

  十三、居留证件免签是指什么?
   持有效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在居留证件有效期内,可在华居留并多次出入境,无需另行办理签证。 
   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者,可在华居留并多次出入境,无需另行办理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