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春晖计划”短期回国服务项目启动通知

2019-05-21 22:00

2019“春晖计划”短期回国服务项目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机构

教育部国际司委托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留服中心)负责“春晖计划”短期回国服务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资助对象

“春晖计划”短期回国服务项目主要资助对象为获得博士学位并在本专业领域取得较突出学术成就的在外工作或学习的中国留学人员(包括已获得国外长期、永久居留权者)。资助形式为提供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同一名申请人一年最多可获得一次项目资助。

资助范围

“春晖计划”短期回国服务项目围绕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支持雄安新区、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江经济带教育改革发展,服务双一流高校及中西部、东北地区重点领域建设。资助范围主要包括回国参加科研合作、学术交流及国际会议等活动。

、工作程序

(一)推荐、申请受理:我馆全年受理并推荐在挪留学人员项目资助申请,申请人原则上应在项目执行日期两个月之前,提交填写完整的《教育部“春晖计划”短期回国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等申请材料原件,同时通过邮箱将电子版发我馆,我馆审核同意后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留服中心。

(二)材料评审:留服中心负责收集整理各馆报回的资助申请材料,组织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

(三)申请批准:留服中心负责整理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拟资助项目,上报教育部国际司审批。

(四)行程确认:拟资助项目经教育部国际司批准后,留服中心将相关批复结果反馈至驻挪使馆,我馆通知留学人员及时与留服中心取得联系,确认机票及行程信息。

(五)订购机票:行程信息确定后,留服中心根据留学人员填报的订票信息表及行程安排,为其订购往返国际机票。留学人员在填写订票信息时,原则上应根据留服中心提供的航线信息,选择由中国民航实际承运的航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选择外航时,留学人员须与留服中心提前沟通,航班舱位等级为经济舱。机票订购成功后,原则上不得退票、改票,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改变行程的,留学人员须向留服中心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经报批后可提供退票或改票服务。

相关工作要求

受资助的回国服务人员应及时提交项目总结报告。

 

六、申请材料及联系方式

 

纸质材料中务必签名否则视为无效申请。请在信封上注明“2019年春晖计划短期回国服务项目”。

邮寄地址:

CHANG Quansheng (Mr.)

First Secretary (Education Affairs)

Chinese Embassy in Norway

Mail: P O Box 4058 AMB 0244 Oslo, Norway

Visit: Tuengen Allé 2 B, 0374 Oslo

咨询电话+47 22494285

电子邮箱education@chinese-embassy.no

其他请详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